秘密會議紀錄分發範圍,以出席會議單位暨有關上級機關為限。紀錄中如 涉及未出席會議單位事項,得摘錄通知。 「絕對機密」「極機密」會議之分段紀錄,必須抄送者,可就其必須辦理 之部份抄送。
秘密會議紀錄分發範圍,以出席會議單位暨有關上級機關為限。紀錄中如涉及未出席會議 單位事項,得摘錄通知。 「絕對機密」「極機密」會議之分段紀錄,必須抄送者,可就其必須辦理之部份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