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16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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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第 12 條
勿須列入機密等級之資料,而其內容仍有限制閱讀必要者,亦應審慎核定 ,並標示「限閱」字樣。
民國 62 年 08 月 04 日修正
第 12 條
勿須列入機密等級之資料,而其內容仍有限制閱讀必要者,亦應審慎核定,並標示「限閱 」字樣。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