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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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
因職務或業務所知悉之本法第三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之相關資料,除法 律另有規定外,應予保密。 處理及使用前項資料之機關(構),應採取必要之保密措施,違反保密義 務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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