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3.03 22:5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澎湖監獄招待所申借使用及管理辦法 11
十一 借用者離監前,請將門鑰歸還借用單位- (總務科) ,如遇於夜間 或假日時可至大門門衛及值日司機處,辦理門鑰歸還事宜。
民國 91 年 05 月 01 日訂定
11
十一 借用者離監前,請將門鑰歸還借用單位- (總務科) ,如遇於夜間 或假日時可至大門門衛及值日司機處,辦理門鑰歸還事宜。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