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業務承辦單位應依有關法之規定,主動辦理機密檔案之機密等級 變更或解密事宜,並會知檔案保管單位;機密檔案經解密後,依 一般檔案管理之。
二十七 業務承辦單位應依有關法之規定,主動辦理機密檔案之機密等級 變更或解密事宜,並會知檔案保管單位;機密檔案經解密後,依 一般檔案管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