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7 01:1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第 13 條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如需乘坐交通工具,應遵照交通部訂定之「學校
或團體乘坐遊覽車集體旅遊安全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