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受戒治人因貧困無力負擔戒治費用者,應取得經鄉鎮市區公所證明之 文件,於戒治期間或繳納期限內送 (原) 執行機關辦理免繳手續。
九 受戒治人因貧困無力負擔戒治費用者,應取得經鄉鎮市區公所證明之 文件,於戒治期間或繳納期限內送 (原) 執行機關辦理免繳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