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5 07:37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囚情動態通報實施要點 3
三 通報中心由矯正司書記官以上人員排表輪值,負責通報連絡事宜。
民國 86 年 12 月 04 日修正
3
三 通報中心由矯正司書記官以上人員排表輪值,負責通報連絡事宜。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