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專責查詢人員應親自使用識別碼及密碼查詢部內網路資料,不得擅自 利用他人之識別碼及密碼查詢部內網路資料。
二 識別碼及密碼使用人應親自使用識別碼及密碼查詢資料。非經授權指 定使用之人員,不得擅自利用他人之識別碼及密碼查詢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