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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4.01.15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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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監所防止人犯脫逃注意事項 9
九 外役作業或提解押送人犯時,應選精幹管理員負責戒護,所有戒具, 應先由戒護人員,細密檢查,如有損壞折斷或脫落之虞者,不得使用 ,臨行前須經值班科 (課) 員或主任管理員覆查,確認無虞後,始准 使用。
民國 57 年 10 月 23 日修正
9
九 外役作業或提解押送人犯時,應選精幹管理員負責戒護,所有戒具, 應先由戒護人員,細密檢查,如有損壞折斷或脫落之虞者,不得使用 ,臨行前須經值班科 (課) 員或主任管理員覆查,確認無虞後,始准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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