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6 19:1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第 11 條
受感訓處分人在感訓處分執行期間,應辦理戶籍遷入。感訓處分執行期間
屆滿,辦理戶籍遷出。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