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3:5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
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第 11 條
技能訓練應配合社會需要,設各類技能訓練科目。
民國 81 年 07 月 30 日訂定
第 11 條
技能訓練應配合社會需要,設各類技能訓練科目。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