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0:2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保安處分處所戒護辦法 第 14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民國 84 年 11 月 15 日修正
第 15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民國 53 年 08 月 15 日訂定
第 15 條
笫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附註:保安處分執行法奉行政院五十三年七月九日令准自五十三年八月一日起臺灣省為施 行區域。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