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觀護所設女所者,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管 理女所事務。 女所之主任、主任管理員及管理員均以女性擔任。
少年觀護所教導組置導師一人至五人,鑑別組置導師一人至三人,均薦任 或委任。 醫務組置醫師一人至三人,薦任;藥師或藥劑生一人,藥師委任或薦任, 藥劑生委任;護士一人或二人,委任。
少年觀護所教導組置導師一人至五人,鑑別組置導師一人至三人,均薦任 或委任。 醫務組置醫師一人至三人,薦任;藥劑師或藥劑生一人,藥劑師委任或薦 任,藥劑生委任,護士一人或二人,委任。
少年觀護所教導組置導師一人至五人,鑑別組置導師一人至三人,均依聘 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之。 醫務組置醫師一人至三人,職位列第六至第九職等;藥劑師或藥劑生一人 ,職位列第三至第七職等;護士一人或二人,職位列第三至第五職等。
教導組置導師一人至五人,鑑別組置導師一人至三人,醫務組置醫師一人 至三人,藥劑師一人,均聘任,護士一人或二人,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