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7 02:1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執行死刑規則 第 5 條
監獄應依受刑人之意願,於受刑人進入刑場執行前,在合理範圍內為其舉
行宗教儀式。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修正
第 5 條
監獄應依受刑人之意願,安排適當之宗教師,於受刑人進入刑場執行前,
在合理範圍內為其舉行宗教儀式。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