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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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廢
所務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 2 條
女所設有主任時,應出席會議。
民國 44 年 08 月 17 日訂定
第 2 條
女所設有主任時,應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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