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22:0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羈押法 第 81 條
被告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損害器具、成品、材料或其他物品時,應賠償
之。
前項賠償之金額,被告未為給付者,得自其保管金或勞作金內扣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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