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告應羈押者,於看守所羈押之。 少年被告,應羈押於少年觀護所。於年滿二十歲時,應移押於看守所。 看守所對羈押之被告,應按其性別嚴為分界。 少年被告羈押相關事項,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刑事被告應羈押者,於看守所羈押之。 刑事被告為婦女者,應羈押於女所,女所附設於看守所時,應嚴為分界 。
未滿十八歲之被告,應與其他被告,分別羈押。
刑事被告應羈押者,於看守所羈押之。 男女被告之羈押處所,應嚴為分界。
未滿十八歲之被告,應與其他被告分別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