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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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 41 條
對於編級及進級受刑人,應施以個別教誨,告以累進處遇旨趣及應遵守事 項。
民國 70 年 02 月 02 日修正
第 41 條
對於編級及進級受刑人,應施以個別教誨,告以累進處遇旨趣及應遵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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