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0:2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 60 條
受刑人之飲食及其他保持健康所必需之物品,不因級別而有差異。
民國 35 年 03 月 06 日訂定
第 60 條
受刑人之飲食及其他保持健康所必需之物品,不因級別而有差異。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