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級受刑人,得准其於每月所得作業勞作金二分之一範圍內,自由使用 。
第一級受刑人得准其於每月所得作業勞作金二分之一範圍內,自由使用。
第一級受刑人,得准其於每月所得作業賞與金二分之一範圍內,自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