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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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監獄行刑法 第 116 條
假釋審查應參酌受刑人之犯行情節、在監行狀、犯罪紀錄、教化矯治處遇 成效、更生計畫及其他有關事項,綜合判斷其悛悔情形。 法務部應依前項規定內容訂定假釋審查參考基準,並以適當方式公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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