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5:3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監獄行刑法 第 103 條
申訴審議資料,不得含與申訴事項無關之罪名、刑期、犯次或之前違規紀
錄等資料。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