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31 13:4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機關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2
二、各機關檔案應設置檔案室,採統一管理方式集中管理。
民國 84 年 08 月 17 日修正
2
二、各機關檔案應設置檔案室,採統一管理方式集中管理。
民國 72 年 07 月 07 日訂定
2
二 各機關檔案應設置檔案室,採統一管理方式集中管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