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3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高等檢察署所屬各檢察署辦理毒品案件保管尿液應行注意要點 5
五、存放處所,應嚴禁他人進出,以防尿液遭破壞或掉包。
民國 94 年 11 月 07 日修正
5
五、存放處所,應嚴禁他人進出,以防尿液遭破壞或掉包。
民國 83 年 07 月 08 日訂定
5
五  存放處所,應嚴禁他人進出,以防尿液遭破壞或掉包。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