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院判決確定未滿一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者 (一)法院判決科罰金者,發給獎金新臺幣(以下同)三十萬元。 (二)法院判決未滿四月有期徒刑或拘役者,發給獎金四十萬元;其得易 科罰金者,亦同。 (三)法院判決四月以上未滿六月有期徒刑者,發給獎金五十萬元;其得 易科罰金者,亦同。 (四)法院判決六月以上未滿一年有期徒刑者,發給獎金六十萬元;其得 易科罰金者,亦同。
二、法院判決確定未滿一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者 (一)法院判決科罰金者,發給獎金新台幣(以下同)三十萬元。 (二)法院判決未滿四月有期徒刑或拘役者,發給獎金新台幣四十萬元; 其得易科罰金者,亦同。 (三)法院判決四月以上未滿六月有期徒刑者,發給獎金五十萬元;其得 易科罰金者,亦同。 (四)法院判決六月以上未滿一年有期徒刑者,發給獎金六十萬元;其得 易科罰金者,亦同。
二 法院判決確定未滿一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者 (一) 法院判決科罰金者,發給獎金新台幣 (以下同) 二十萬元。 (二) 法院判決未滿四月有期徒刑或拘役者,發給獎金新台幣二十五萬元 ;其得易科罰金者,亦同。 (三) 法院判決四月以上未滿六月有期徒刑者,發給獎金三十萬元;其得 易科罰金者,亦同。 (四) 法院判決六月以上未滿一年有期徒刑者,發給獎金三十五萬元;其 得易科罰金者,亦同。 (五) 同一案件法院判決數被告有罪而其刑期復又不一時,以其宣告最重 刑者為準。 (六) 同一案件法院判決數被告有罪時,逾一人部分,每增一人加發給五 萬元。但以發至本項最高獎金額 (五十萬元未滿) 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