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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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辦理通緝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13
十三 通緝案件較多之檢察機關應設立清理小組或指定專人,專責辦理通 緝業務。
民國 89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13
十三 通緝案件較多之檢察機關應設立清理小組或指定專人,專責辦理通 緝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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