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檢察官開庭或製作書類時,應注意有無對被害人住居所予以保密之 必要,尤應注意不得暴露安置被害人之庇護處所。
十九 檢察官開庭或製作書類時,應注意有無對被害人住居所予以保密之 必要,尤應注意不得暴露安置被害人之庇護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