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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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辦理戡亂時期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應行注意事項 4
四 竊盜犯贓物犯具有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檢察官於提 起公訴時,應請求法院宣告強制工作。如法院漏未宣告,應依法提起 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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