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21:3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 20 條
安置輔導處分之執行期間,自少年報到之日起算,至期間屆滿或免除、撤
銷執行之日終止。
民國 89 年 09 月 20 日修正
第 20 條
安置輔導處分之執行期間,自少年報到之日起算,至期間屆滿或免除、撤
銷執行之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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