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23:44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第 28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民國 87 年 11 月 11 日修正
第 28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