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8:2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
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 第 8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民國 95 年 05 月 30 日修正
第 8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民國 81 年 07 月 29 日修正
第 8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民國 46 年 01 月 30 日修正
第 15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民國 44 年 12 月 30 日訂定
第 14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