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犯及與竊盜案件有關之贓物犯,其保安處分之宣告及執行,依本條例 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刑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
竊盜犯及與竊盜案件有關之贓物犯,其保安處分之宣告及執行,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 未規定者,適用刑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
竊盜犯及與竊盜案件有關之贓物犯,其保安處分之宣告及執行,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 未規定者,適用刑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