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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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 35 條
感化教育處所,應有康樂之設備。
民國 52 年 07 月 03 日訂定
第 35 條
感化教育處所應有康樂之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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