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7:0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律師法 第 15 條
全國律師聯合會或地方律師公會認原同意入會之決定違法者,得廢止之。 前項情形,由地方律師公會廢止者,準用第十三條第二項及前條之規定。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修正
第 15 條
全國律師聯合會或地方律師公會認原同意入會之決定違法者,得廢止之。 前項情形,由地方律師公會廢止者,準用第十三條第二項及前條之規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