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7:0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律師法 第 15 條
全國律師聯合會或地方律師公會認原同意入會之決定違法者,得廢止之。
前項情形,由地方律師公會廢止者,準用第十三條第二項及前條之規定。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修正
第 15 條
全國律師聯合會或地方律師公會認原同意入會之決定違法者,得廢止之。
前項情形,由地方律師公會廢止者,準用第十三條第二項及前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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