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條文: |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因應戒護區突發事故緊急動員注意事項 3參 本所戒護區突發事故之通報方式及動員人員區分為三級:
一 第一級:一般戒護事故,如收容人之口角、二人互毆、不服管教、辱
管教人員等行為發生時。
(一) 通報方式:以各場舍之緊急按鈕與中央台之警報系統為主,亦即場
舍利用緊急按鈕向中央台求援之方式。
(二) 動員人員:日間及夜間均以中央台備勤人員為主。
二 第二級:收容人間之集體鬥毆、對管教人員暴行、騷動、擾亂秩序及
十人以下之食物中毒行為發生時。
(一) 通報方式:以中央台現有警報系統為主,另於中央台主任坐位旁增
設緊急按鈕一個,與教導科、調查科及替代役隊部連線,若場舍遇
第二級之狀況發生時應立即按下警鈴,中央台主任再迅速按下連線
教導科、調查科及替代役隊部之警鈴並以電話通知,相關人員應立
即馳赴中央台支援。
(二) 動員人員:
日間:中央台備勤、各單位助勤及內勤人員,教導科、調查科同仁
,替代役隊部休、備勤人員,戒護區內之作業導師及訓練師 (事故
於技訓區發生時優先就近支援) ,如為十人以下食物中毒狀況增加
動員衛生科醫護人員支援。
夜間:中央台休勤人員及替代役備勤、休勤人員,如為十人以下食
物中毒狀況增加動員衛生科值班醫護人員支援。
三 第三級:收容人有集體食物中毒、鬧房、暴動、脫逃之行為及火災、
地震發生時。
(一) 通報方式:除第二級狀況警報系統外,另於中央台主任坐位旁增設
緊急按鈕一個,連線至行政大樓收發室旁,經中央台主任電話聯繫
收發室,收發室立即透過廣播系統通知各科室同仁速至中央台支援
。
(二) 動員人員:
日間:除第二級狀況動員之人員外,增加行政大樓各科室全體男性
同仁。
夜間:除第二級狀況夜間動員之人員外,應經 所長核准,立即召
回全體男性同仁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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