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3 05:53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行政執行處受理民眾抱怨處理程序 4
四 現場抱怨或電話抱怨處理原則: (一) 化解爭端、解決問題。 (二) 態度誠懇。 (三) 適時予以道歉。 (四) 應有任勞、任怨、任謗之胸襟,虛心接納批評之雅量。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