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3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替代役役男積分考核要點 6
陸 役男之實際表現已達嘉獎、記功、獎金、獎狀、申誡、記過、罰薪及 輔導教育程度者,由本處依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辦理。
民國 91 年 06 月 18 日訂定
6
陸 役男之實際表現已達嘉獎、記功、獎金、獎狀、申誡、記過、罰薪及 輔導教育程度者,由本處依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辦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