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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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注意事項 6
六 各項契約草案經會計人員事前審核者,以後依例辦理內容不變時,正 式契約得不再由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但事後應將契約副本送會計單 位備核。
民國 80 年 07 月 04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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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各項契約草案經會計人員事前審核者,以後依例辦理內容不變時,正 式契約得不再由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但事後應將契約副本送會計單 位備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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