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1:23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注意事項 1
一 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暨所屬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
民國 80 年 07 月 04 日修正
1
一 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暨所屬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