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本部技工、工友子女助學金之申請及名次審查標準,除操行成績外, 其餘各科應依第七點規定成績各降低分數十分為標準。 助學金之申請,同一家庭名額暫以二人為限。
九 申請獎學金手續: (一) 填具申請表乙份。 (二) 附繳學校成績證明或成績單,如無法繳交成績單正本,可以影本代 替,惟需先將影本送請所屬單位主管驗證,並在影本上加蓋「核與 正本相符」及主管章戳。 (三) 申請表件逕送法務通訊社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