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所選送出國進修之病理專科醫師,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經台灣病理學會認定之解剖病理專科醫師,並領有行政院衛生署頒 發之證明者。 (二)身心健康,領有公立醫院出具之體檢證明者。
三、本所選送出國進修之病理專科醫師,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經台灣病理學會認定之解剖病理專科醫師,並領有行政院衛生署頒 發之證明者。 (二)身心健康,領有公立醫院出具之體檢證明者。 (三)領有法醫師證書者。
三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諮詢委員會」應審查受薦送人確實具有下列資格 : (一) 具有台灣病理學會認定之解剖病理專科醫師資格,並有衛生署頒發 之有效證書證明者。 (二) 年齡在五十歲以下。
三 出國進修名額每年暫定一至五名,前往歐、美、日或其他先進國家進 修,期間一年。出國進修學校或單位之入學許可及本所之同意書由進 修人員自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