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7 00:0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圖書室閱覽視聽簡則 7
七  二樓閱覽室陳列之期刊、報紙,供自由閱覽,閱畢歸回原位,不得取
    離室外或有塗污摺剪、撕損等情事。
民國 86 年 07 月 23 日修正
7
  七  二樓閱覽室陳列之期刊、報紙,供自由閱覽,閱畢歸回原位,不得取
      離室外或有塗污摺剪、撕損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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