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15:5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調查局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注意事項 6
六 本注意事項之執行遇有爭執或疑難時,由稽核小組召集人召集有關單 位研商具體解決辦法後,簽請 局長核定之。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