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9:0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圖書室借閱須知 2
二  本部同仁 (含編制內人員、調辦事人員及聘僱人員) 均得依本須知,
    借閱本室所蒐藏之圖書資料。
    本部所屬機關同仁必要時得依本須知規定借閱本室圖書資料。
民國 91 年 04 月 02 日訂定
2
二  本部同仁 (含編制內人員、調辦事人員及聘僱人員) 均得依本須知,
    借閱本室所蒐藏之圖書資料。
    本部所屬機關同仁必要時得依本須知規定借閱本室圖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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