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0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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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調查局工作人員獎懲審議委員會組織及執行要點 5
五 本會之秘書業務,有關獎勵部份,由人事室承辦,有關懲罰部份,由 督察室承辦。
民國 78 年 11 月 21 日訂定
5
五 本會之秘書業務,有關獎勵部份,由人事室承辦,有關懲罰部份,由 督察室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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