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名額以九人至十七人為限,須為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應具從事目 的事業專門知識。 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其人數不得超過總名 額三分之一。
董事名額以九人至十七人為限,須為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應具從事目的事業專門知識 。 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其人數不得超過總名額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