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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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 16 條
檢察長對該檢察署辦理之案件,應隨時考查其進行情形,並注意其辦案期 限。
民國 79 年 11 月 30 日修正
第 16 條
檢察長對該檢察署辦理之案件,應隨時考查其進行情形,並注意其辦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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