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8 10:3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 59 條
資訊室置主任一人,承檢察長之命處理資訊室之行政事項,並指揮、監督
該室事務。
民國 79 年 11 月 30 日修正
第 59 條
  資訊室置主任一人,承檢察長之命處理資訊室之行政事項,並指揮﹑監督該室事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