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於配受案卷或文件後,應即依照規定登記有關簿冊,其應由主任檢 察官、檢察官處理者,應即分別送請核閱。其應由書記官自行處理或應簽 請檢察長處理者,應即分別處理。
書記官於配受案卷或文件後,應即依照規定登記有關簿冊,其應由主任檢察官,檢察官處 理者,應即分別送請核閱。其應由書記官自行處理或應簽請檢察長處理者,應即分別處理 。